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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千岛湖夫妻7次夜盗被抓:非法捕捞鲢鳙鱼200余斤,反复辩解称只是捞了几条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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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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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钱江晚报】 8月19日晚11点多,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千发集团”)夜巡队员在千岛湖水域巡逻时,发现湖面上有异常灯光。 靠近查看,两名人员正在收网,网中已有数条鲢鳙鱼。夜巡队员当场固定证据,并立即通报淳安县公安局姜家派出所。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将两人控制,人赃并获。 姜家派出所供图 面对审讯,两名嫌疑人起初拒不承认,反复辩解称自己只是“捞了几条鱼”。但当民警将现场照片、巡防记录等证据逐一摆出后,两人最终交代了违法事实。 经查,这对夫妻本身持有合法的捕捞许可证,按规定可以在禁渔期结束后捕捞除鲢鳙鱼以外的其他野生鱼类。然而,两人在日常捕野鱼的过程中,多次遇到鲢鳙鱼群游过,便动了“顺手牵羊”的念头。他们趁着夜色,驾驶自家渔船,以圈围方式将鲢鳙鱼一并捞起。从第一次得手到被抓,两人累计作案7次,非法捕捞鲢鳙鱼200余斤,约20余条,涉案金额4000余元。 办案民警介绍,千岛湖的鲢鳙鱼在自然条件下无法自行繁殖,每年都需要由千发集团统一投放鱼种和鱼苗进行养护,实行统一专营管理,属于有主资产,并非无主的野生鱼类。私人即便持有捕捞证,也无权捕捞鲢鳙鱼。未经许可擅自捕捞,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,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盗窃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记者从姜家派出所了解到,禁渔期结束后,非法捕捞鲢鳙鱼的行为进入相对多发阶段。一方面,持证捕捞人员陆续下湖作业,在捕捞野鱼时遇到鲢鳙鱼群容易心存侥幸;另一方面,近年来千岛湖水质持续改善,鲢鳙鱼种群数量充足,市场价较高,部分人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。也有不少人至今仍误以为鲢鳙鱼是湖中自然生长的“野生鱼”、谁捞到就归谁,法律意识淡薄。 姜家派出所供图 目前,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姜家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加密重点水域夜间和凌晨时段的巡防频次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同时将深入湖区周边村社开展普法宣传,帮助群众厘清法律认识误区,引导大家共同维护千岛湖水域生态资源。 小小渔网,难逃法网。警方提醒,千岛湖的鲢鳙鱼不是无主之物,法律的红线更不能碰。任何心存侥幸的违法行为,最终都将付出应有的代价。 潮新闻 记者 施雄风 通讯员 余恩予 叶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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